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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3-09-05  16:34:3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24日上午,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曹孟雷介绍,《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规范、鼓励与支持、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这是衡水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巩固衡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有着里程碑意义。

明确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原则和工作机制。《条例》规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倡导与治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等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

规定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条例》规定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社会公众人物在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同时,又分别对国家机关、社会公众人物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建立了文明行为规范体系。《条例》对公民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公共场所秩序文明、公共环境卫生文明、文明出行、文明社区、文明乡村、文明旅游、文明校园建设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作出规定。

确立了鼓励与支持措施。《条例》倡导公民采取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对公民文明就餐、低碳生活、健康活动等作出指引性规定;对公民和单位参与志愿活动、无偿献血、爱心服务、慈善公益等活动作出鼓励性规定。

健全了保障与监督机制。《条例》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模范选树、先进人物表彰与帮扶、执法监督等方面的保障与监督措施作出规范。

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及打击惩治报复举报人、被救助人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衡水市文明办副主任姚健表示,下一步,衡水市文明办将主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条例》落地生效。加强宣传阐释教育。衡水市文明办将充分运用各种渠道方式,广泛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式、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七进”宣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文明意识。着重推动执行落地。衡水市将进一步推动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用可操作的管理办法,真正发挥《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衡水市将适时建立《条例》施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条例》执行的形势、问题及对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推动《条例》成为全体市民人人遵守的一部法规,让衡水文明在法治的呵护下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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