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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调研

发布日期:2023-04-03  10:08:2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跃辉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就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衡水市、冀州区和枣强县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分别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乡镇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查看了冀州区政务大厅和自然资源局,枣强县枣强镇和肖张镇政府等地的行政执法情况。

石跃辉认为,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石跃辉指出,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离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短板弱项。比如: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应作为而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或不合理作为、法律适用不准确、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服务意识淡薄、监督不到位、司法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但未出庭应诉等问题时有发生。

石跃辉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重点部署。新时代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转变执法观念。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普法释法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知法懂法,特别是了解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内容,提高其配合执法的意识和能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促使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实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等制度建设;要抓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及其落实监督;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文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要建立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出庭应诉,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指导和监管,做好协调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衡水市乡镇和街道与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办法》,切实加强乡镇和街道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放权部门要加强对权力承接部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工作监督,确保权力下放后,承接部门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四是提升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秩序,推进依法行政。要严格把好进人关,择优选择一批年轻化、知识化、能力强、能吃苦的人进入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逐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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