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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冀州区首部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规民约》出台

发布日期:2020-04-21  10:29:0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福祉。衡水市冀州区徐庄乡人大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基层人大服务乡镇发展作用。近日,该乡人大按照乡党委的决策部署,经乡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乡规民约(审议稿)》,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再经全乡人大代表审议通过后,出台了该区首部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规民约》,助力省级“村庄清洁行动示范乡”创建。

该《乡规民约》有五大亮点:一是日常有规矩。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切实做到“四个倡导” “十个严禁”; 二是每月有活动。将每月16日定为“全民环卫宣传日”,每月17日为“全民义务清洁日”;三是监管有措施。实行“四步监管”和“黑名单”制度。将拒不落实《乡规民约》的户纳入“黑名单”,进行专项教育、综合治理。教育引导与刚性约束相结合;四是落实有台账。该乡为各村建立考核台账,根据村常住户院内外义务整治率,考核各村工作成效。规定村常住户院内外义务整治率达到100%的村为“示范村”,达到70%的村为“达标村”,达到50%的村为“提升村”。村为落实《乡规民约》的户建立专门台账、档案,一户一户的抓,引导创建成“清洁庭院”“美丽庭院”或“精品庭院”;五是工作有目标。计划到2020年底,全乡“五清三建一改”任务全部完成,力争“示范村”创建率达到80%,成为全省示范乡。明年通过一年的努力,争取示范村创建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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