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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发布日期:2010-12-01  18:09:48 来源::衡水人大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对我市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评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自《监督法》实施以来首次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活动。

专项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探索加强人大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的一种新形式。为保证专项工作评议顺利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制订了《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和《专项工作评议实施细则》,成立了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整个评议工作分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市人大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议视察组,视察组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市人大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研阶段采取听取汇报 、到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专项工作的意见,全面了解情况。10月11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新秋带领视察组,先后听取了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工信局的汇报,深入到安平县、武强县和深州市,实地查看了3个县市的省、市重点在建项目现场,了解掌握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10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结合前期视察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积极发表审议意见,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评议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向被评议部门反馈评议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的情况。(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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